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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16号A2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

  陈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问题,现答复如下: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将的通知》(湘办发〔2021〕18号),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岳组〔2022〕41号)等。

  2019年以来,市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928万元;2023年市级财政部门共安排培养农民大学生补助资金100多万元、选派科技特派员补助120万元、农业保险资金1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60万元。应该说,近些年来,从中央的扶持村项目,到市级层面的奖补,再到县市区项目资金的整合,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投入、奖补越来越大,成效也越来越好。我市村级集体经济从2021年全市消除“空壳村”,到2022年历史性清零“薄弱村”,至2023年,全市1631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村均收入突破2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一年一个台阶,实现了从蹒跚起步到高速发展,从点上突破到遍地开花的华丽转变。

  后阶段,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充分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内容;二是支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提升,盘活改造利用现有资产,因地制宜,论证选择运营模式,提高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三是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渠道,统筹定点帮扶、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涉农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龚  兵;0730—8850186,13007307686

005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16号A2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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