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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36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詹景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生态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切嘱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实施了多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如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海绵示范城市创建、黑臭水体治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洞庭清波”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建章立制促长效。我市先后印发了《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岳财发〔2020〕8号),2《岳阳市水环境质量奖惩办法》,《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多措并举增投入。2022年至2023年4月我市共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约19.59亿元,包括: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资金5.39亿元;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7.2亿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1.9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9亿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0.35亿元;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0.3亿元;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及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2.08亿元;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0.42亿元;水、气、土污染防治项目资金0.2亿元;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0.15亿元等。

  近几年来,市县财政共投入300多亿元支持系统“治污”、长效“治患”、精美“治岸”,如推进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总投资23.6亿元、市县配套13亿元)、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总投资221.05亿元、市政府与三峡集团合作PPP项目及市级配套201亿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含水、气、土污染防治)13亿元、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3亿元、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及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3.8亿元、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处理等60多亿元。

  您提出的“完善补偿体系,强化资金支持”等建议,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3〕24号),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方式兑现市内流域保护考核奖罚资金,并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加大生态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226.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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