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3〕10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汤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墓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支持违建墓地整治,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达到“见山见水不见坟”的建设目标,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支持违建墓地整治、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责无旁贷。在资金安排上,我们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资金760万元(即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其中:市本级及所辖区80万元,市县680万元);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其中市本级及所辖区200万元);殡仪馆建设资金400万元(其中市县400万元)。二是市财政2022年安排市民政局用于全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的工作经费26万元。上述资金安排,保障了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违建墓地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13907308858

127.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3〕10号 A1类 同意公开.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