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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32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杨林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屈原管理区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并从多个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31号),《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岳财发〔2020〕8号),《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岳阳市水环境质量奖惩办法》。

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市县财政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投入300多亿元支持系统“治污”、长效“治患”、精美“治岸”。并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强湿地生态补偿工作,2020年-2021年向上级财政争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2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因汛期麋鹿上岸、栖息鸟类较多造成农作物损害补偿。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对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进行补偿。近年来还配合林业部门落实君山区长江外滩、建新十大队、岳阳县麻塘外滩等区域退耕还湿补偿资金1450万元。

  2022年通过整合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1464万元,对保护区范围内和紧邻保护区范围麋鹿、鸟类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比较严重的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等五个县(市)区进行生态补偿。

  您提出的“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一定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我们将进一步向上级反映,通过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等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屈原管理区生态补偿力度。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13077121290

125.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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