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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9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翁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通组公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建设非常重视,逐年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购置税、成品油消费税等中央税收收入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同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按照交通运输领域市和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汨罗市区域的乡村公路养护建设属于县级事权,应由汨罗市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省市适当补助。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7月,省政府下发了《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2021年底我市出台了《岳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1〕22号),根据市交通局提供的农村公路养护里程4378公里,经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测算后,按考评里程及省定标准安排市级配套资金,从2021年起,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按市交通局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每年安排拨付到县市区财政局用于补助相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

  近年来,由于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多方面的原因,市县财力非常困难,主要用于“六保”“六稳”等民生支出,针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财力不够的实际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安排到县市区。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市交通局积极向省交通厅反映,争取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指标,并协调汨罗市交通局尽早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乡村通组公路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099.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3〕9号 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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