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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27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陈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工作,并从多个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不断加强政策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22〕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先后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31号)、《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岳财发〔2020〕8号)、《岳阳市水环境质量奖惩办法》、《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我市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平江县和君山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岳阳县、华容县与湘阴县,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及省里要求,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工作。

  2020年-2021年向上级财政争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2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因汛期麋鹿上岸、栖息鸟类较多造成农作物损害补偿;将湘江、新墙河、汨罗江三条主要河流纳入水环境质量考核清单,建立岳阳市三条主要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清单,督促上下游的湘阴县、屈原管理区、平江县、岳阳县、汨罗市、临湘市等县区政府之间签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时,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00万元,对签订协议的湘阴县、汨罗市等六个县市区进行奖励;2019年湘财资环指〔2019〕21号下达我市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370万元,包括湘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奖励400万元、新墙河横向生态补偿奖励430万元、汨罗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340万元、华容县和湘阴县横向生态补偿奖励各100万元。

  2022年我市共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约161195万元,其中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资金20519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18599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8770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500万元;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及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20729万元;水、气、土污染防治项目资金1664万元。

  三是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环保专项预算经费总计47151万元,县级环保专项预算8663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2.5%,有效保证了全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运行。

  市委市政府已多次向省财政厅汇报,省财政厅已将生态补偿机制改革作为今年重点课题进行调研,并将流域整体补偿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推进。

  您提出的“持续加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支持湘阴洋沙湖—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向省财政厅反映,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更大的支持。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018.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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