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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19号B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刘奇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我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配合有关部门代市政府草拟并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31号),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转型发展,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一、深入落实湿地生态补偿政策

一是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补偿试点。为落实湿地生态补偿工作,我市以东洞庭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为重点,在君山区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则由保险公司向受损农户、单位支付赔偿金。2017年投入保费30万元、保险公司损失补偿21.6万元,全部为麋鹿损失补偿;2018年投入保费58万元,损失补偿金46万元。2019至2020年用于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共开支88万元,保险公司对野生动物致损农户共36户的损失进行了合理赔付,共赔付受损农户资金63.2万元。试点以来,共接到相关报案多起,已全部结案。通过试点工作,人和野生动物和谐共存,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我市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平江县与君山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岳阳县、华容县与湘阴县,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厅要求,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工作,各地区年度评分逐年提升,资金安排逐年上涨,并不断加大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以来,拨付岳阳市各县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约6亿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近2.2亿元。

三是会同环保、水务、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2017年以来,市县累计投入资金约16亿元,其中还湖退养9922万元,畜禽退养30957万元,砖厂关停、鞭炮等企业推出补偿48561万元,黑臭水体治理57840万元。

二、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开展生态补偿

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市林业、市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0年争取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东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其中支持君山区人民政府150万元,其余50万元用于支持因汛期麋鹿上岸、栖息鸟类较多造成农作物损害比较严重的乡镇及单位,其中支持华容县团洲乡政府10万元。2021年我局配合林业、东洞庭湖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提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与野生动物上岸致害农作物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性,争取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00万元。一是安排400万支持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较为严重的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等三个县(市)区购买三年的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保险补偿,其中支持君山区145万元、岳阳县145万元、华容县100万元;二是安排直接效益补偿资金700万,对保护区范围内麋鹿、鸟类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比较严重的君山区的钱粮湖、良心堡、广兴洲、许市镇、柳林洲,岳阳县的中洲、荣家湾、麻塘、黄沙街,华容县的团洲、注滋口及汩罗市的白塘镇等12个乡镇(办事处)和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的芦苇场及湖南建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监狱)按面积给予;三是安排资金425.56万元开展了食源补给地建设,湿地生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清理等生态修复工作;四是安排353.54万元购置了双筒望远镜、红外相机等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监测与评价,湿地生物多样性巡护监测工作;五是安排120.9万元开展了科普定教和巡护管理工作。

由于专项基金的申报、设立、批准流程较复杂,要求高、需有筹集基金的来源,项目必须要有一定收益。而目前我市级财力十分有限,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投入巨大,目前无力安排相关专项基金的投入。因此,您提出的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一时难于实现,后段,我们将逐年加大对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19号B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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