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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15号B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刘志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洞庭湖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强调“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近年来,我局按照《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规划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洞庭湖流域湖南部分,包括岳阳、益阳、常德3市和望城区,期限为2018-2025年,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遵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水陆并重、河湖共治”、“空间管控、分区施策”等基本原则,扎实推进洞庭湖区域治理,有效保障洞庭湖区供水安全,加强生活、工业、农业水污染治理,系统保护和修复洞庭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切实守护好一湖清水。

二、湖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财资环〔2019〕1号)文件要求:“在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流域面积在18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鼓励上下游市州、区县政府之间签订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局根据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上述文件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根据《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正式出台了《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岳财发〔2020〕8号)文件。

二是经与长沙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对接联系,报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与长沙市签订了《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补偿保护协议》。同时根据《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岳财发〔2020〕8号)要求,督促流经我市湘江、新墙河、汨罗江等主要河流的上下游政府之间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目前,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平江县、湘阴县、屈原管理区之间已完成了协议签订。

三是兑现流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我局在今年预算专项中安排400万元用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并向省财政争取补偿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41号),对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等六县各拨付35万元。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的签订和奖罚资金的兑现将有效保护洞庭湖流域的水质环境。

四是配合林业、东洞庭湖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提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与野生动物上岸致害农作物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性,争取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00万元。安排400万支持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较为严重的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等三个县(市)区购买三年的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保险补偿,其中支持君山区145万元、岳阳县145万元、华容县100万元;安排直接效益补偿资金700万,对保护区范围内麋鹿、鸟类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比较严重的君山区的钱粮湖、良心堡、广兴洲、许市镇、柳林洲,岳阳县的中洲、荣家湾、麻塘、黄沙街,华容县的团洲、注滋口及汩罗市的白塘镇等12个乡镇(办事处)和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的芦苇场及湖南建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监狱)按面积给予;安排资金425.56万元开展了食源补给地建设,湿地生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清理等生态修复工作;安排353.54万元购置了双筒望远镜、红外相机等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监测与评价,湿地生物多样性巡护监测工作;安排120.9万元开展了科普定教和巡护管理工作。

三、为进一步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湖南省政府下发了《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8〕36号),岳阳市退出造纸企业共29家,省财政连续四年下达引导退出资金,市级财政也予适当的配套奖补,造纸企业的引导退出进一步控制了污水源头。

目前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开展了多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市本级每年投入到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经费有近3000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今后我局将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在财力许可情况下,努力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好洞庭湖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15号B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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