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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2号A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卢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共卫生事业整体水平,有利于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支持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责无旁贷。在公立医院财政预算安排上,多年来,市财政仅将市直公立医院的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培训费收入以及停车场收入纳入了财政管理,并全额返还用于医院建设和发展;同时采用定额补助办法,对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实行定额补助。2021年,市财政对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的投入分别达到了6.27亿元、1.44亿元、1.58亿元和0.2亿元。在化解公立医院债务上,一是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举债行为,凡市直公立医院举债,需经过市政府的批准;二是用低利息的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公立医院置换高息债务,切实减轻公立医院负担。2021年,市财政分别拨付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1.3亿元、1.5亿元,2022年还将拨付市中心医院专项债券资金3.8亿元用于该院新址建设;三是配合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出台了《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人社发〔2021〕33号),规范了市直公立医院的薪酬行为。在加强基层医卫人才建设和培养上,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卫健、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乡村教师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岳组发〔2019〕12号),对市、县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联体、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公费培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2020-2021年,市财政已拨付岳阳职院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公费培养经费311.55万元,目前在校委培医学大专生579人、中专生174人,根据《十条意见》的规定,市财政将累计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培养安排资金1000万元。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缺失和留不住等问题。在支持妇幼保健事业上,市财政将市妇幼保健院纳入了全额预算单位管理,对我市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套。2021年,省市县区四级财政共投入3424万元用于我市上述妇幼保健事业。

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税务、医保等部门按照全口径办法征收职工医保基金,做大做强医保基金池,全力支持医疗事业的发展。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公共卫生事业的支持,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建设贡献财政力量,以实际行动落实《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13907308858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2号A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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