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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1〕22号A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廖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级统筹 市区共建 厂港地携手打造岳阳城北片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对市直六家公立医院实行定额包干的财政体制。在预算安排方面:2021年,市财政共安排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康复医院事业费2796.1万元,每年定额安排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事业费924万元。在上级转移支付方面:2020年和2021年4月底,省财政分别补助我市市直和市辖区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1419万元、1139万元,其中分配云溪区95.3万元、76.6万元;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含市本级配套部分)10306万元、7489万元,其中分配云溪区971万元、959万元;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1063万元、967万元,其中分配云溪区163万元、148万元。这些资金安排,对我市及云溪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应该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岳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在原云溪区人民医院整合原岳化医院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加挂了一块牌子,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我们认为,岳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应主要通过当地政府的支持保障并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提高业务素质来做大做强。市财政将根据相关政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支持。

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公立医院的专项资金支持,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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