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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1〕14号A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李其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决反对财政性资金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铺张浪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杜绝工程建设领域铺张浪费是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意见》(岳发〔2020〕8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52号)文件精神,把好预算关口、控制政府债务的要求。

从政策层面来说,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岳政办发〔2018〕14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9〕45号)、《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岳政办发〔2019〕12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进一步明晰,建立起了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成本控制体系。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坚决反对财政性资金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铺张浪费的建议,市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投资的管控:

1.2020年8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控措施》、该《措施》分四个标准:一是《办公用房装饰装修标准》;二是《市政工程建设标准》;三是《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四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目前所有新建的项目,我局均按此标准进行投资控制。

2.2021年4月,市人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赴湖北黄冈、广东深圳、浙江义乌进行了实地调研,已出台《岳阳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反铺张浪费条例(初稿)》,目前政府常务会已进行了研究,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一审。

3.目前,所有的结算项目,我局均严格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凡是超合同价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办理项目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铺张的要求,在确保“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工程质量”的情况下继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谢  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日东;0730—82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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