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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9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1〕10号A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曾君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防雷行政审批委托技术服务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支持气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后,市财政按照要求全力保障气象事业发展经费,近年来每年安排市气象局相关经费595万元,其中定额补助300万元,各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经费295万元。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市气象局已先后两次向市政府呈报。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对市气象局进行了现场调研,现将建议中涉及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6号)要求,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在当年追加安排市气象局防雷减灾监管及技术支撑运行维持经费100万元,并从2018年起每年增加安排市气象局定额补助100万元,其中防雷安全监管及技术支撑50万元、防雷行政审批委托技术服务50万元。

市本级防雷监管及技术支撑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主要用于开展防雷监管执法检查、防雷安全知识宣传及培训、雷电技术开发研究相关支出、雷电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年开支约50万元。

您提出的所需委托中介服务经费约150万元,缺口100万元纳入市财政常规预算予以保障的问题。经了解,该项工作目前仍由市气象局下属全额预算单位岳阳市防雷中心承担,财政经费保障不能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收费标准予以支持。从目前情况来看,市防雷中心每年开展技术服务项目数量呈稳定温和增长态势,该中心相关工作经费在中央、省、市相关财政预算已得到一定保障,暂未出现明显缺口。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对接沟通,如后续出现技术服务项目数量爆发性增长,经费存在刚性缺口情况,我们也将适时根据缺口情况测算考虑经费问题。

您提出的对央企重大项目防雷行政审批技术服务委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由市财政列入专项预算或者由企业申请中央预算解决的问题。目前,市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了一定的地方政府支持专项经费,市气象局可按程序争取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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