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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1〕7号B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蔡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财政预算专项基金中列支支持《岳阳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范围中的君山区山体水体整治资金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防止侵占、破坏山体水体,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市出台了《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条例》出台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和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了多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如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行动,有效保护了我市山水资源,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近三年以来,我局配合君山区、市发改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对接沟通,最大力度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针对君山区水污染防治、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水生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先后拨付君山区中央、省、市三级环保专项资金约20078万元,其中2018年下达4449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0万元、中小河流水生态治理工程1391万元、洞庭湖五大行动绩效考核奖补资金310万元、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预算内基建资金200万元、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48万元),2019年下达5834万元(其中: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1900万元,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资金2352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奖补资金1544万元,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38万元),2020年下达9795万元(其中: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3447万元,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资金2700万元,黑臭水体示范补助资金1000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1348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湘江保护和治理及其他污染资金300万元)。

根据市和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君山区山体水体保护应以君山区政府为主体责任单位。近3年市级水体山体等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投入巨大,我局将积极协助君山区政府、市发改、市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中央、省级争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力争将君山濠河天然水域环境整治、君山区许市镇天然山体矿山环境整治项目纳入争资对象,通过争资争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且今年3月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申报中,已将君山濠河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纳入项目包中,申请中央资金8500万元。

另外,我们建议君山区政府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企业施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行PPP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山体水体环境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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