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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1〕6号A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刘奇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我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代政府起草并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31号),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转型发展,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一、深入落实湿地生态补偿政策

一是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补偿试点。为落实湿地生态补偿工作,我市以东洞庭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为重点,在君山区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则由保险公司向受损农户、单位支付赔偿金。2017年投入保费30万元、保险公司损失补偿21.6万元,全部为麋鹿损失补偿;2018年投入保费58万元,损失补偿金46万元。2019至2020年用于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共开支88万元,保险公司对野生动物致损农户共36户的损失进行了合理赔付,共赔付受损农户资金63.2万元。试点以来,共接到相关报案多起,已全部结案。通过试点工作,人和野生动物和谐共存,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我市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平江县与君山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岳阳县、华容县与湘阴县,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厅要求,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工作,各地区年度评分逐年提升,资金安排逐年上涨,并不断加大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以来,岳阳市各县区拨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约6亿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近2.2亿元。

三是会同环保、水务、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2017年以来,市县累计投入资金约16亿元,其中还湖退养9922万元,畜禽退养30957万元,砖厂关停、造纸、鞭炮等企业推出补偿48561万元,黑臭水体治理57840万元。

二、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开展生态补偿

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市林业、市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0年争取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东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其中支持君山区人民政府150万元,其余50万元用于支持因汛期麋鹿上岸、栖息鸟类较多造成农作物损害比较严重的乡镇及单位,其中支持华容县团洲乡政府10万元。2021年我局配合林业、东洞庭湖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提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与野生动物上岸致害农作物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性,争取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00万元,目前正在按省林业局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计划为:一是支持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较为严重的县(市)区通过购买保险方式解决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问题。二是对保护区范围内麋鹿、鸟类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比较严重的乡镇场等给予直接生态效益补偿。三是对湿地生态受损较为严重的湖泊及杨树清理迹地开展除萌等生态修复工作。四是系统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巡护监测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全面开展。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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