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9〕13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

喻岳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岳阳职院高职生均拨款并加大办学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共有高职院校2所(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求,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市本级应承担的高职院校生均经费,2016年按10800元/生、自2017年以来按12000元/生的标准安排了两所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截至2019年,市本级新增投入近3.5亿元,专项用于两院生均经费提标。主要做法如下:

1、建机制。一是建立了党政重视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把职业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资源配置、教育投入等方面优先职业教育,先后出台了《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促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担负起了市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主体责任。二是建立了部门协同的职业教育推进机制。财政部门建立起财政拨款为主体,专项资金支持为辅助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体系,并加强了对高职院校的综合预算编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债务风险管理、经费使用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加强了对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教育督导评估。三是建立了多元投入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市本级建立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既确保新增财政投入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高职教育发展。

2、增投入。生均拨款制度改革以前,我市实行“定额拨款、学费全额返还”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方式,随着湘财教〔2015〕31号文件出台,明确了高职院校生均经费2016年达到10800元、2017年达到12000元的总体目标。为此,市财政、市教育部门在对我市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进行全面测算的基础上,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克服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千方百计确保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落实到位。2016年市本级按10800元/生的标准安排生均经费10620万元,在2015年基础上新增两所高职院校生均经费5859万元。2017年起市本级按12000元/生的标准每年安排生均经费13253万元,每年在2015年基础上新增两所高职院院校生均经费8492万元。截至2019年,市本级累计新增投入近3.5亿元,专项用于两院生均经费提标。

3、化债务。积极协助高职院校优化债务结构,减少债务及利息支出,从而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债务置换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5〕33号),督促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在总债务不增加的前提下,以借新还旧的形式,用低利息的银行贷款来偿还高利息的社会融资和教职工借款。经审计核定,截至2019年5月,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共减少债务5960.6万元(其中:职院3379万元,民院2581.6万元)。同时,强化高职院校债务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高职院校切实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与新增债务行为。

近年来,我市市本级生均拨款安排基本达到了总体目标,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得到了提升,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今后,我们将联合两所高职院校,积极向上争资,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联系人及电话:胡春江;0730—885017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