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9〕14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

聂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溪区云鹰小学第三教学楼等项目纳入2019年度教育附加费专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云溪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先后实施了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校安工程及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了三所中小学校,维修了一大批校舍,完善了学校配套设施,使全区基本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了突出成绩。

鉴于云溪区的特殊情况,一直以来,市本级对云溪区范围内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也相对较大。除按体制规定给予的教育费附加返还外,市级财政对云溪范围内的教育事业发展另外给予了支持。一是根据属地原则,部分市直学校承担了一部分云溪区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如云溪范围内的岳化三中、长炼学校、岳化一小、二小、四小、五小等学校经费都由市级负担;二是在专项安排上,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我们也根据云溪实际情况给予了单独考虑。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配套、中职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配套、高考点专项费用等;三是市级财政对云溪区新建的几所学校都给予了资金支持,如2015年云溪区新建路口中学、路口镇中心小学,市本级共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2017年新建云鹰小学又安排了补助资金600万元。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级财政对云溪区云鹰小学第三教学楼项目给予600万元补助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争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加大对云溪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联系人及电话:胡春江;0730—885017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