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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9〕18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

李凌峰等11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铁山库区民生保障工作,促进库区“两保”协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铁山饮用水源保护和库区民生保障工作(以下简称“铁山两保”),2013年以来,就“铁山两保”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2013年、2014年先后出台了《岳阳市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的意见》(岳发〔2014〕12号)文件。

市财政局按照《岳阳市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分年度编制专项预算,按程序审核后拨付资金。实施“铁山两保”政策以来,市本级按照岳发〔2014〕12号相关要求,安排库区管理机构执法和供水渠道运行维护经费,给予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临水居民后靠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库区特困居民建房补助、一二级保护区居民特困救助和大病救助、库区居民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建设、关停库区危害水源的企业场所等工作进行补助,共安排并拨付“铁山两保”资金2.89亿元,市级财政对于某一单项工作安排资金以亿计数,可以说支持力度是空前的。

对于你们提出的涉及市财政等方面问题,我们进行了分析研究,有两点思考:

1、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没有足额拨付问题。一是近年来,市级河道砂石资源收入枯竭,对市本级“铁山两保”资金筹集确有一定程度影响,但市财政多方筹集调度资金,足额保证了专项预算资金来源,不存在有预算无资金情况。二是经分析“铁山两保”资金拨付进度未达预算有多种原因,有库区县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原因、有部分项目审核报批程序不到位原因、有项目资料不齐全原因,也有库区居民意愿不高导致预算执行不及预期等原因。例如毛田、月田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严重超概算,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导致后续资金无法正常拨付;例如2018年预算安排4个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但库区县仅开工建设2个;例如2018库区县申报库区居民后靠安置补助和特困建房补助250户,但实际审批手续齐全的仅有37户。三是按照岳发〔2014〕12号文件规定,北干渠属于铁山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其管理范围内的畜禽退养及关停企业补助属于“铁山两保”专项资金支出范畴,不属于挪用挤占情况。

2、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短缺问题。由于毛田、月田污水处理厂项目严重超概算、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导致后续一系列问题出现。2018年底,为解决库区乡镇资金压力问题,根据市领导批示,市财政对两厂试运行期间运行经费给予了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于后续库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阶段经费,市财政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采取市县共同分担原则纳入财政预算。

对于“铁山两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正在会同与相关部门一道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组织开展“铁山两保”立法调研论证,尽快启动铁山水源保护条例立法程序,合理界定市县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二是适时启动修订完善“铁山两保”政策办法,合理界定铁山库区保障方向、支出范围、市与库区县支出责任。三是强化库区县级配套支出责任的刚性约束,保证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四是市县共同做好开源、节支工作,按照中央“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求,优化“铁山两保”资金支出方向,压缩项目建设资金,向库区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倾斜。五是多方面拓宽“铁山两保”资金筹资渠道。适时启动铁山原水费提价工作,从提价增量中筹集部分“铁山两保”资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相关受益县区归集部分资金;修改“铁山两保”资金筹集办法,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等。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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