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君山区公交纳入岳阳城市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社会民生、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市委、市政府历来对于事关民生的公共交通事业发展非常重视,君山区自2011年1月1日开通君山柳林洲镇至岳阳火车站51路公交车线路以来,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岳府阅〔2011〕95号会议纪要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了君山区40万元公交运营补贴。
对于新能源公交车的购车补助,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08〕10号)精神,市城市公交车辆的更新,由市财政按先购后补的原则予以补贴,市公交公司为市属国有企业,承担城市及近郊公共汽车的运营和管理,其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由市财政按照2016年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助。
因君山区公交公司属于区级企业,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我们建议君山区政府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应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君山区公交公司新能源车购置进行配套补助。此外,2017年底市财政与市经信委报请政府批准的《省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对市公交公司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充换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行奖补。通过与市经信委衔接,我市拟比照市公交公司奖补政策,在2018年省绿色公交等国家、省有关奖补资金奖励分配方案中统筹考虑,给予君山区公交公司同等支持,具体奖补待2018年全市新能源车推广情况明确后,再向市政府报批进行奖补。
同样,因为现行财政体制原因,君山区公交站场建设也应以君山区政府为主。市财政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将统筹考虑城区公交站场建设经费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