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专项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义务教育制学校经费保障情况。一是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财政全额预算;二是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小学600元/人、初中800元/人全额落实到位;三是中小学校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教育教学设备购置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四是中小学校非税收入实行全额返还。可以说经费保障实行了全覆盖,目的就是让学校全身心抓好教育教学质量。
二、其他市州做法。经了解,我省其他各市州均未以政府名义设立班主任津贴,我市虽也未明文设立,但是一直以来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各自财力不同程度对教师发放了考试质量奖。市教育基金会在每年教师节对全市优秀教师、校长、班主任等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金额在200万元左右。
三、现行政策障碍。经商市人社部门,设立班主任津贴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政策依据。《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以及《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发放的通知》(岳人社发〔2016〕74号)明确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福利的发放范围和标准及标准,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政策规定之外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
我们认为,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一直在公务员之上。学校有绩效工资总量30%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具备一定调剂手段。综合考虑相关情况,我们从2018年起增加了市教育基金会200万元资金,以教育基金会的名义对市直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优秀校长予以奖励。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您将办理结果转告附议者,以便附议者了解情况,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