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屈原区确定为农村改革集中区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的意见》(岳委农发﹝〔2016﹞〕5号)精神,市财政局按照部门职责,落实相关分解任务,全力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工作,纳入了市财政局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考评工作内容,明确了财政局内设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责任和联络人员,提出了建好相关支持台账,定期将相关支持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和报送等工作要求。
二、分解目标任务
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优先安排申报中央、省财政支农项目支持”两项任务,分解到局农业科、农开办、经建科、社保科、教科文科、金融债务科等科室单位,并明确各项任务具体完成时限和落实责任人。
三、落实具体工作
一是从2016、2017年市本级农业项目专项预算中安排屈原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2018年继续安排了500万元用于屈原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
二是统筹整合中央、省、市资金1.869亿、,协助相关单位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1.3亿,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城乡一体示范区、现代农业先行区。明细如下:
1、市级整合及配套资金1890万元(含2018年363.18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化123万元、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74.54万元、示范区建设200万元、精准扶贫45万元、水利建设606万元、洞庭湖治理(退养)807万元(含2018年161.38万元)等相关专项资金。
2、中央、省财政有关项目资金支持约1.84亿,其中:现代农业700万元、农业支持保护5700万元(含2018年1773万元)、农机合作社2210万元、畜牧水产177.725万元、精准扶贫495万元、洞庭湖治理(退养)5420万元(含2018年541.6万元)、水利建设1341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帮扶、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356.417万元。
3、协助市发改委、市农业委争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
4、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改革办各项要求,吃透政策,指导屈原管理区成功立项“国开行贷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国开行贷款2亿元。2017年3月20日,到账1.01亿元,支持屈原区“创新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机制”改革。
三是向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26亿,支持屈原管理区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其中:2016年6000万元、2017年6600万元。
四、明确工作思路
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三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思路是:
1、在业务指导上,全力支持配合市农业委、市发改委等有关市直部门和屈原区积极向上级申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2、在政策落实上,市财政部门2018年按照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的任务分解清单,尽快尽早落实做好与屈原区财政局相关对接工作。
3、在项目支持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向上级争取有利于屈原区农村、农业发展改革方面的项目,全力支持屈原管理区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