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财政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增强预算编制透明度,推行“阳光预算”。一是大力推行部门预算。从2008年开始,全区78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定员定额标准日趋科学合理,支出项目逐渐细化。二是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将预算编制实行全过程公开,全面接受各预算单位、政府和人大等各方面的监督审查。今年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区人大和财政局组成8个“预算调查小组”,下到所有的预算单位进行对接、征求意见,对接面和调查面均达到100%,征求到意见62条。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政府汇报,先后召开区长办公会、区人大主任会、区财经领导小组会,进一步修改完善部门预算,最后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预算。三是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2009年预算编制,认真落实民本楼区的执政和发展理念,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预算支出安排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原则,体现了公共财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到了财力向民生倾斜、向教育倾斜、向基层倾斜。
二、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度,推行“阳光支付”。一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区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实行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支付比例由30%上升到78%,提高了支付透明度和监控时效性。二是严格临时性经费追加审批。按照“五保五压”的总体原则,大力压缩临时性报告审批支出,逐步改变过去天天有单位签字要钱、催促拨款的状况,从而集中精力抓财政增收。三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等行政成本支出。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节约在点滴、奉献在细微”为主题的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三、扩大政府采购覆盖度,推行“阳光采购”。完善小车“三定”工作,扩大货物类采购项目,规范会议和大型活动接待,建立政府采购回访制度,2008年完成采购预算1531万元,与市场价格相比共节约资金220多万元。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防止财政内部腐败。
四、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推行“阳光监督”。一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机制。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提升班子素质为关键,狠抓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股室、中心(局)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监督延伸机制。在抓好财政系统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向纵向延伸。在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津补贴发放、清理“吃空饷”人员等外部监督上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对各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督,加大了清理和查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滋生腐败的土壤,进一步严肃了财经法纪。(岳阳楼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