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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务车辆实行“一六三”管理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次数

平江县公务车辆实行“一六三”管理

 

平江县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管理,从2009年起由财政、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公务车辆实行“一六三”管理,即“一张贴、六统一、三严格”。仅此一项,该县全年预计可节减财政性资金200万元以上。

“一张贴”,即统一制作配发“公车”标识,要求一律张贴在公车显眼位置,做到“一车一证”。

“六统一”,即统一车辆编制、统一车辆配置,统一政府采购、统一车辆定点保险、统一车辆定点维修、统一车辆处置。

“三严格”,一是严格车辆配置。自去年全年禁购公务用车取得良好成效之后,今年又明文规定,对新购和更换公务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全年不得超过18台,并严格控制公务车辆配置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减5个单位车辆购置标准,为财政节约资金10余万元。二是严格编制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编制管理,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核定并发放编制卡,做到“一车一编”。全县共核定编制191台,共清理超编车辆52台,除报废的车辆外,对超编车辆进行公开拍买,盘活资金100多万元。三是严格控制支出。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加油刷卡等制度,规范单位公务派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用、公车私挂、违规调车等行为。要求单位建立用车费用支出台账,实行“一车一账”。每月就每车的油料、维修、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情况报送公务用车管理办审查,实行全县“一季一通报”。(平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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