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在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了残联工作经费;完善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使用管理等多项制度, 近三年来征收残保金95万元;完善城乡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三年来预算内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10.5万元。(区财政局办公室)
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在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了残联工作经费;完善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使用管理等多项制度, 近三年来征收残保金95万元;完善城乡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三年来预算内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10.5万元。(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