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县出台了《岳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管理,确保奖励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该县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畜牧水产局负责查验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和防疫标识,核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的基础数据,受理并审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关于奖励资金的申请。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明确使用范围,确保高效利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猪舍标准化改造,良种引进,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已列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项目或粪污处理项目的养殖场(户),不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规范运行。符合奖励标准的规模化养殖场(户)自愿申报,如实填写《岳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畜牧水产站初审后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会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奖励对象。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该县财政局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到现场督查。对弄虚作假、冒领或挪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钟三红、刘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