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湘阴发展争做实绩。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湘阴、幸福湘阴、强盛湘阴”战略目标,以落实省财政厅提出的十件实事为抓手,全面开展“我为发展献计策,我为实事作贡献”活动,力争湘阴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十强。
二是为家乡建设争作贡献。积极开展争资融资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积极对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向体制要财力;主动研究“两型社会”滨湖示范区政策,加快承接长株潭产业转移,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财力和政策、管理支撑。
三是为群众服务争当表率。健全岗位责任制、离岗告示补位制、指纹考勤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财政应急机制和工作讲评制。对违反制度规定,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破坏和影响机关形象的,追究违规人的责任。
四是为财政形象争添光彩。全面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对财政宣传力度大,服务对象口碑好,获得上级荣誉多,取得国家承认的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证书的,机关给予相应配套奖励并推荐出席上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