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全县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134家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
二、适用范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和1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
三、报账程序。所有公务支出刷卡消费必须使用签单、报销发票和经本人消费签名的银联小票,实行“三单合一”,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的规定和程序,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能核准报销。报销款通过发卡行转入公务卡账户。对不符合规定的消费金额,单位不予报销的,由持卡人负责偿还。
四、加强监督。县审计部门加强对单位公务消费刷卡结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及时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严肃查处预算单位公务消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