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部门坚持重规划、抓投入、强监管,有力促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四年,该县共完成危房改造14209户,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1009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危改工作先进单位。
科学规划定方案。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出台《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名额分配上,优先考虑因灾倒房户、农村无房户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残疾户对象;补助标准上,凡恢复重建和危改新建的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3000元(2009年户补助标准为5000元),对无力建房的分散五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特困家庭建房再另外解决1万元,达到2万元;申报程序上,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审批”程序操作,确保了危改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整合资金抓投入。由于贫困面广、程度深,加上连续几年的山洪地质灾害影响,该县农村危房改造实际需求超出省市下达的改造任务。县财政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从灾后重建等资金中调整485万元,额外支持了1009户农村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此外,每年从预算中安排危改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从严监管保绩效。推行制度监管。制定《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危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打卡发放、分批拨付”,所有危改资金一律进入专户管理,每一笔收支实行单独核算;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平台直接打卡发放,缩短了到账时间,防范了支付风险;严格根据危改进度分批次发放,促进加快了建房进度,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实行阳光监管。将农村危改政策纳入《惠农政策明白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内容,明确补助条件、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实地监管。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巡查、突击检查, 2012年剔除了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户5户,通过及时督促整改、下发督查通报,确保了危改工程如质如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