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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加强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次数

近年来,岳阳县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所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两个安全”。

一是加强账户管理。乡镇账户必须根据县财政要求统一开设,乡镇不得私自开设账户,乡镇财政结算户、乡镇统管户、民政专户、计生专户、村级财务代管中心户等账户印鉴必须分开保管,并且明确各自监管责任,所有财政性专户都必须预留财政所印鉴,拨付资金应安排专人审核后加盖印章。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将乡镇财政档案及时整理分类归档,根据档案保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建立阅档调档台账,促进乡镇财政档案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票证管理。乡镇财政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0号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票证管理员必须定期清理发放的票据,做到定期缴销,每季度必须缴销一次,缴销情况应及时登记台账,对不及时办理缴销手续的单位要采取停止办理拨款等办法,对拒不缴销票据和其他违反票据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是加强内部稽核。实行严格的岗位制衡,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办理拨款时应审核审批手续后加盖印章,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票据管理、会计核算等岗位分工明晰、责任明确。会计核算日清月结,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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