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围绕
“
单位公务消费中公务卡刷卡金额占授权支付的比重稳定在
50%
以上
”
的目标,严格执行
“
四个一律
”
,加快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一是签单消费一律取消。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
,预算单位公务消费不得在消费地点签单消费。凡签单消费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不得报销,国库集中支付局不得审核支付。
二是超限额提取现金事项一律叫停。从
4
月
1
日起
,财政部门不再接受预算单位超限额提取现金的报告。
三是公务用车一律启用
ETC
系统。除免过桥过路费外的所有公务车辆,在今年
3
月
31
日前全部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
ETC
)车载装置,并与本单位司机或财会室、办公室相关人员的公务卡进行捆绑。
4
月
1
日起
,不再现金报销本省范围内高速公路现金缴费车辆通行费票据。
四是监督考核一律从严。建立纪委监察、审计、财政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对改革进度实行
“
每月一排名、一通报
”
。凡目标进度低于
50%
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讨,并制定整改计划,财政部门从次月起停止单位现金额度审批;连续两次受到通报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违反财经纪律给予相应处分,财政部门暂停办理公务卡结算以外的所有支付业务,待其公务卡支出占授权支付比例达到
50%
,经单位申请、纪委监察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能恢复。凡年底公务卡支出占授权支付比重未达到
50%
的,由县财政局根据县纪委监察局的考核情况扣减单位结余指标,并纳入下年度预算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