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刷卡环境明显改善;刷卡金额明显增加; 刷卡范围明显拓宽等。但仍存在部分单位现金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严,改革力度不大等不足。为了严肃纪律,夯实公务卡改革成果,我市采取四项措施为公务卡改革再加力:
一是切实加强现金管理。除《汨罗市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七类情形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消费禁止使用现金。月提现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必须报财政部门批准,月提现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必须将现金使用明细报纪委廉政室审查。月提现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市纪委、财政局组织专人上门核查。严禁违规向个人账户支付资金的行为,所有直接支付到个人卡上的资金,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查。禁止利用公务卡套取现金。
二是切实规范报销行为。按照中央、省、岳阳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文件精神,禁止违规报销,对于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且报销的经费中,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责令报销人退回相应的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非集中支付单位管理。乡镇场、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自收自支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参照集中支付单位执行。市监察局、财政局及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检查,每年检查覆盖面不低于20%。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公务刷卡金额占授权支付比重未达到50%以上的,由单位向市纪委廉政室书面说明情况;在30%以下的,市纪委、财政局要组织对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建立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每个季度将视单位消费刷卡情况,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