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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构建“三公”经费“透明窗”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充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治腐败,积极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南湖新区按照“五抓五管”的工作思路,实干创新,强化管理,构建“三公”经费“透明窗”。

南湖新区财政局为实现阳光执政这一目标,力求构建全区“三公”经费的“透明窗”。2014年3月,签发了《关于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并成立了“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年初,区财政局组织全区召开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2013、2014年全区财政收支情况;2014年4月,区财政局组织区直各单位会计员和报账员进行“三公”经费报账业务培训,同时出台了《南湖新区贯彻实施“八不准”、“两严控”规定》;2014年5月,区财政局按照我区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的部署,组织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学校进行“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为2014年至2015年6月底各单位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及因公出国(境)经费标准。根据专项整治结果,我区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提出十项强化措施。

通过1年多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努力,不断的整治,区党政机关的“三公”经费明显得到了控制,据区国库集中支付局统计,区各党政机关2014年“三公”经费383万元比去年同期1073.2万元降低了64.31%;2015年元至六月“三公”经费108.16万元比去年同期182.94万元降低了40.87%。严格压缩了一般性支出,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成功为“三公”经费构建了一个“透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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