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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广筹资金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来源:平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26 浏览次数

今年来,平江县先后出现7.3、7.18等14次持续大暴雨,导致县内多处公路、水利设施、农作物、居民住房受损,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3.65亿元。灾情发生后,该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干部开展防汛抢险和核灾救灾,积极筹措施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为夺取防汛抗灾工作胜利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是深入乡村,全力开展救灾核灾。组织财政干部迅速下到灾情严重的乡镇、村组、屋场,协助乡村干部开展汛期巡查、危房户转移、灾情核实等工作,成功处置险情4处。安排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逐一走访排查贫困户10余户,避免了人员伤亡。

二是整合资金,全力支持防汛抗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拨款程序,第一时间拨付防汛资金357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经费145万元。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整合方案,将有效整合各类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道路桥梁抢修、土坯房改造、农业生产、69口降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同时,督促农业保险公司及时进村入户核实灾情,加快保险理赔进度,切实减轻灾害损失。

三是强化监管,全力提升资金绩效。严明救灾资金用途,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公开分配、动态监管、监督举报等制度,督促各乡镇按“一户一卡”要求,认真抓好救灾项目和受灾群众的建档立卡、图片资料归集、实地勘查、资金发放公示等工作,严禁截留挪用挤占,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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