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江县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列为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申报监控、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出台《平江县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对绩效管理对象、内容、绩效评价指标、方法等进行统一规范,并推动绩效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
二是绩效目标扎实推进。坚持绩效目标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同部署、同推进,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列为绩效目标编报重点,今年组织各单位上报50万以上的专项39个,涉及资金7.56亿;上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单位46个,涉及资金2.48亿,绩效目标单位申报面达94%。同时,对申报文本进行严格审核、按程序批复,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单位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绩效监控全面覆盖。设计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等表单,组织各单位对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自行监控,今年绩效运行自我监控资金10.04亿元,监控面达100%。比对分析监控数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推介;对绩效管理落后的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指导督促落实。
四是绩效评价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评年度计划,今年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重点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6类民生项目和2家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7亿元。评价结束后,及时规范出具评价报告,与单位交换意见,重点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产生了良好效应。
五是结果运用积极探索。一方面,将评价结果反馈到预算单位,要求单位对照差距加以改进。另一方面,将重点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反馈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在2017年预算编制环节,该县依据绩效评结果对企业养老金等支出预算进行了调增,同时对少数低效项目、重复项目作出调减预算、不安排预算的决定,促进了预算编制的严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