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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聚焦问题抓整改 扶贫资金提绩效

来源:平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今年来,平江县财政局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要求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策,深入排查整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风险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扶贫资金真扶贫、扶真贫。

一、变压力为动力,全面部署检查整改。全国、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布置会以及全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会后,该局迅速启动自查整改工作。召开一个会议。召开局务会,传达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的会议政策精神,分析迎检工作形势,部署检查整改任务。搭建一个班子。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扶贫资金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单位。定好一个方案。协同扶贫部门,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出台扶贫专项资金整改方案,确保了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二、靠实干摸实情,深入开展自查检查。一方面,全面自查不留死角。指导各乡镇按照“范围全覆盖、资金全对口”的要求,全面开展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各乡镇先前掌握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的底数,先行解决资金结余账面等问题多个。另一方面,实地检查不走过场。从财政局、扶贫办以及有关涉农部门抽调15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深入24个乡镇的48个村和3家县直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共走访调查农户96户、实地勘查扶贫项目9个、调阅会计凭证账簿400多本、记录核实问题73件、下达整改通知27份、整理撰写各类材料20多个,掌握了基层扶贫开发中的大量实情。

三、把问题当课题,切实抓好分类整改。认真分析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挂号销号制度,实行分类处置。一是滞拨资金加快拨。协同扶贫办等部门单位,推动乡镇和贫困村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实事和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指导扶贫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核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316万元、产业扶贫资金1285万元,村级账面留存资金余额大幅减少。二是闲置资金果断收。对贫困状态发生变化、部分项目已经完成等原因导致的闲置资金,依照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收回,截至目前,所有闲置资金已全部收回,纳入统筹专户安排。三是财务问题严肃改。针对少数乡镇以白条支付预付扶贫工程款等问题,在核实情况后,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将工程验收清单、建安发票、合同一并交付财务入账,相应冲减预付款后办理结算手续,防范财务风险。

四、用认真换认可,严谨做好审计回复。认真配合省审计组和省、市扶贫专项督查组工作,如实提供审计检查所需资料,针对省督查组列举的问题,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分析,多次与督查组汇报沟通我县扶贫开发现状、前段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有关资金统计口径差异等问题,出台客观真实的回复报告,得到督查组的认可和肯定,所列问题全部销号。

五、以规矩促规范,加快监管机制构建。全面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统一项目管理制。严格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强统筹整专户管理,以脱贫攻坚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确保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和使用高效。二是落实属地监管制。完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抽查巡查等制度,由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公示制度,扶贫资金拨付到乡镇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扶贫政策传达及资金下达到村后,3个工作日内将各项补贴项目、标准、金额公开到村组,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考核制。将财政扶贫资金列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点内容,推动评价结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对资金绩效明显的乡镇和贫困村,在扶贫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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