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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财政:五个“注重”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来源:云溪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2017年,云溪区财政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7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协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截止6月底,所有建议提案都已办结,满意率100%,非常满意达75%。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整个办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及股室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两次专题会,局党组专题听取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主要负责人把关制定分解方案、审定回复文件,分管领导领导与股室负责人深入代表、委员中征求意见、督查股室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注重责任落实。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责任,将12件建议和提案分别落实了承办股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建立了建议提案责任分解登记簿。局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专班,负责建议、提案的分类、整理、交办、答复以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等日常办理工作,使办理工作有条不紊。

三是注重衔接沟通。接到办理任务后,承办单位或股室及时深入代表委员中沟通交流,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对办理工作加以完善,力求办成实事。

四是注重跟踪督办。为确保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提案,我们提出了定时间、定程序、定质量的“三定”要求,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分类办理。对一些重点建议,分管领导及时跟踪,加强指导,召开座谈会并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答复,使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注重实际效果。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办理效果,尽可能将代表委员的呼声办成实事。如谭敏代表谭敏代表:《关于进一步理顺街道办现行财政体制的建议》,由“一把手”领办。2009年以来,我区在乡镇财政体制上采取的是“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自负”的统收统支加激励的模式,对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提高乡镇社会事业公共保障能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乡镇撤并后,区委、区政府从全局角度出发,取消了乡镇收入任务,提高了对乡镇和街道的基本财力补助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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