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新形势和任务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预算草案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平江县建立四项制度,着力推进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预算编制工作通报制度,增强预算严谨性。每年11月,由财政部门组织召开通报会,向县人大预算审查小组通报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支出重点、主要政策措施等内容,以及当年1—10月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
完善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制度,提升预算科学性。每年12月,由财政部门邀请财政预算、税收、金融、审计、法律等方面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预算改革、预算审查等方面谈看法、提建议,通过开门纳谏,促使预算编制更加合法合规和科学合理。
健全听取部门预算意见建议制度,增强预算包容性。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度预算审查工作安排,结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由财政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就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征求并听取县人大预算审查小组和有关政策利益相关方代表等的意见建议。通过通报情况、吸收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编制更好地贯彻财经政策制度和体现政府工作意图,争取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
完善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通报工作制度,推动预算透明化。在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初步形成后,由财政部门向县人大预算审查小组通报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再次征求意见建议,营造开放公平的环境,促进了预算编制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