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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四制并行”提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

来源:岳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

合乡并村后,村级组织如何有序运转?运转经费如何有力保障?村干部活力如何有效激发?岳阳县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努力走出一条保障实、监管强、督查勤、考核严“四制并行”“四管齐下”的新路子。

细化保障机制。县财政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纳入县本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村级运转经费年初列入县财政预算。对上级财政补助之外的缺口部分,实行县级财政兜底。2017年岳阳县财政预算安排村级补助4732.5万元,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按照村人口、国土面积、合村个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均达到24.7万元,是合村前的3.53倍。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基本工资按每月1200元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由财政所按月打卡发放到个人储蓄存折。绩效考核报酬根据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年终一次性发放。同时,根据任职年限、岗位等因素,对离职村干部进行了适当补助,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每年不低于1800元。为促进村组织更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岳阳县规定各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

强化监管机制。岳阳县在实行“乡财县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制度,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严格把好资金拨付、审核关,监督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和村办公经费按规定执行。村级财务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作出具体使用计划,村理财小组审核会签后到乡镇村级财务管理机构报账。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上限控制和群众监督,形成了“村账乡管、报账审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村级财务管理运行机制。严格资金监管,设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专账,明确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结算到村。

严化督查机制。县财政局配合组织、经管、民政、审计等单位定期对各村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定期督查,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清退,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资金拨付标准,有效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村级运转经费安全运行,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

量化考核机制。围绕实现“村级经费保障制度化、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级组织运转正常化”目标,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制度,实施村级治理绩效评估考核。出台了《岳阳县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岳阳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将村干部考核权下移到乡镇,由乡镇对村干部落实国家政策、发展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带动农民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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