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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财政:四个到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云溪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近年来,云溪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治委办的领导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一岗双责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制定综治工作方案,切实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使综治工作能做到事事有人问、事事有人做。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年财政工作的目标管理内容,明确考核要求和标准,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综合治理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主要领导与各二级单位、股室、乡镇财政所签订《云溪区财政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确保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三是机制健全到位。建章立制,完善《云溪区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制度》、《云溪区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领导干部、党员带头作用,利用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日全面开展综治学习和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是重点防范到位。全方位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规范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定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保障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促进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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