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岳阳县对全县48个单位926宗出租门面和262套单位存量公房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县国资公司与商户已签合同701份,共收回资产925宗,与干部职工签订单位存量公房租赁合同152份,共收取租金1322万元。
一、把握政策抓整治。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县域实际情况,邀请法官、律师反复征求意见,制订了《岳阳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岳阳县国有资产整治操作细则》、《岳阳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操作细则,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二、注重方法促整治。为切实提升整治工作效果,多措并举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政策宣传解释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重点打击违法人员与问责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相结合;严格执行政策与灵活处理矛盾相结合。
三、严明法纪推整治。依靠法纪威力,逐步扫除整治工作中的人为障碍。对无理取闹、阻挠整治工作开展的违规转租、“提篮子”承租户,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补缴税款和处罚;对非法串连、煽风点火、非法组织承包户集体越级上访的为首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并彻底取消其门面承租权,通过重点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对其约谈和诫勉谈话,对与门面承租户有关联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县纪委监委和县整治办对其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