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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财政:以“三有”为抓手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

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力度,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临湘市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就地监督的优势, 建立基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在全市所有财政所设立一至二名扶贫资金监督联络员,在财政系统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覆盖"的扶贫资金大监督格局。

一、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

该市财政局根据扶贫工作要点,出台文件明确了各扶贫资金监督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做到依法、依规、依章监督。主要是根据市扶贫资金及惠农资金年度计划确定财政所监督重点;做好本财政所扶贫资金、惠农资金、村级财务、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扶贫资金、项目资金、惠农资金;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市财政局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报告检查情况;统筹协调参与抽调派遣市直单位和其他乡镇的监督检查。

二、紧盯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该市明确扶贫资金监督联络员主要监督重点为监督贪污侵占财政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财政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和发放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资金闲置滞留、公开公示不到位、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将监督工作渗入到扶贫资金管理、发放、公示等每一个环节,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确保扶贫政策在基层不走样,保证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三、加强配合,做到“有违必究”

建立与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举报和审计问题线索;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工作,积极参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及时将财政扶贫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迅速处置、严查严办,切实做到“有违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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