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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财政:“四个抓手”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

来源:平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

今年来,平江县财政局以“四个抓手”为载体,进一步抓细做实纪检监察工作,推动监督执纪纵深化常态化。

一是以两个责任为抓手,构建层级网络。细化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分工,压实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纪委、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以及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责任清单。建立“一岗双责、联点包乡”责任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联点乡镇财政所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抓分管股室、股室抓联系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抓联系村”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以预警教育为抓手,确保“两个安全”。制定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廉政谈话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讲廉政课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邀请县委党校专家开展《党章》等专题讲座6次,局党组成员讲廉政课4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8场次,推动廉政文化入脑入心,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是以正风肃纪为抓手,开展“五项检查”。不定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惠农补贴发放、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三公”经费、扶贫领城资金专项检查,紧盯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对“四风”问题督查,共配合县纪委查找线索4起,系统内下发督查通报18期,通报批评9人,处分2人。

四是以整章建制为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平江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平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平江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办法,编印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凡涉及资金、资产、人事等所有财政决策事项,必须合法合规合政策、必须由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立业务岗位制衡机制,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和程序,强化内控监督,开展业务指导,防范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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