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扫黑除恶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到位和全县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留死角。
一是实施组织保障到位。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湘阴县财政局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财政部门线索排查。
二是专项资金保障到位。按照“政策性支出应保尽保、非生产性支出应减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编制原则,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2019年县本级安排公共安全支出9500元。在此基础上,与政法委、公安部门做好对接,按照政策要求或是硬性指标按程序足额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将按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即时拨付。
三是提升资金效益到位。积极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严格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四是弘扬社会正气到位。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管理好县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张贴、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展版,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始终保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