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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深化推进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

来源:云溪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公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管理不严、配置不优、处置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公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公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云溪区委、区政府将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一是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云溪区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及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业务工作组、法律服务组、执纪问责组四个工作小组。二是确定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清查、建章立制、统一归口、依法监管、提高效益”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公有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保值增值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部门责任,凡有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村(社区)是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形成“政府主导、单位主责、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打造“有形抓手”,打通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深入宣传发动,凝聚整治合力。一是有序组织调度。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4次,协调会3次,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查摸底、资产核查等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提出工作要求。二是依法科学推进。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岳阳市云溪区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启动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依法开展全区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对清理整治时间、清理整治范围、清理整治内容及工作提出明确规定。三是抓实宣传引导。上下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法规。借助宣传栏、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流程、全力配合,确保资产管理工作顺利、扎实、平稳、有效推进。

三是对照目标要求,突破整治重点。一是认真核查不走样。通过召开会议、查账核实、盘点查验、走访调查、张榜公示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对 20个区直机关、84 个二级机构,开展了账户账务核对,核对资产明细,实地盘点查验,确认损溢情况,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全面摸清“家底”;同时走访调查、实地察看、查验国有资产和房地产权证书,听取承租人对集中管理的意见,收集相关信息,为开展整治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国有企业核查工作,通过交办要求国有企业限期整改。二是上下联动克难题。对位于路口镇金桥路原路口地税所过去一段时间被某居民占用的国有资产,涉及当事较多、跨越时间较长、门面户主关系复杂、资产划转无人接受、从2007年起先后四次整治无果的乱象,清理整治领导小组通过下发督办函、启动法律程序、区纪委提前介入,区人民法院、路口镇、区国税局和路口派出所全力配合,于4月23日,成功收回该处国有资产,公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三是督促指导抓落实。在做好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专项清理整治。通过督导指导,全区49个村(社区)、705个村民小组都将资产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完成自查摸底。目前,正在逐村逐组核实交办,到村到组,现场核查核实。各村组共遴选各类问题200多个,交村组干部核实后,将重大敏感问题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整治效益。一是抓好区直单位。对全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承包经营、合作经营、自营的商业用房、门店、渔场等)、闲置资产(包括闲置的住宅、车库、建筑物、场地等),除因办公需要,向区整治办出具申请报告,经批准留用外,其它一律将产权和经营权统一上收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收益上缴国库。二是抓好国有企业。对区属各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审计,摸清资产底子,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强化经营管理,盘活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三是抓好各镇街道。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镇(街道)的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所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清理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自行同步进行,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区整治办备案。四是抓好农村集体。对全区所有村(社区)、组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晰产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收回流失和被侵占资产,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效益,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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