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影响,确保全年财税任务不打折,汨罗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从财税政策优惠、房租减免、银行信贷支持、融资成本降低、用工服务优化等方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10日复工生产以来,复工复产企业222家,复工率100%,复工人数24520人,到岗率96.1%。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导致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可在申报企业作出承诺后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3个月。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管性用房的中小企业(2020年1月23日前注册),免收其2020年2~6月房租,7-12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货款支持,通过增加中长期贷款,提升信用货款占比,扩大抵、质物范围,提高抵、质押物率等方式,确保2020年贷款增速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货、压贷,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鼓励市域内银行机构对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的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支持企业开工生产。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取消反担保措施,本级政府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下调担保费率至1%。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优化用工服务。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足额缴费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困难企业稳岗按不同期限不同标准予以返还。面向重点防疫物资生产和流通型企业,积极筹集拨付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对因使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
(熊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