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10-21 来源: 岳阳市非税局 作者:未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湘财综〔2005〕66号)已失效,为适应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监管,规范用票单位收缴行为,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0号)、《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3〕1号)等相关规定,省财政厅重新制订了《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doc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