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财政票据用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非税〔2013〕1号)、《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湘财非税〔2016〕7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岳财非税〔2017〕4号)要求,我中心将对市直财政票据用票单位2021年度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以下简称票据)进行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我中心办理了《湖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以下简称《领用证》),使用了非税收入票据或其他财政票据的市直财政票据用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二、年检的要求
年检采取送检的方式,重点检查2020年度年检后结转至2021年使用的票据和2021年领用的票据。
1、认真开展非税收入对账和票据使用情况自查。各单位结合近段时间我中心下发的《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情况调研+检查的通知》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附表年检时一并上交财政事务中心财政票据部。重点检查非税收入票据的开票金额与缴存汇缴结算户的金额是否一致以及遗失、毁损票据等现象,2021年单位缴存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收入以市财政事务中心对账单为准,各单位在年检前进行认真核对相关账务,确保收入全额缴存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否则不予办理票据年检。
2、年检表格填写要求。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持《领用证》、年检表格及整理好的票据到我中心财政票据部办理年检手续,所报资料表格应按要求签名并加盖公章,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3、年检表格下载。打开岳阳市财政局网站(网站地址:czj.yueyang.gov.cn),点击导航栏最右侧的下载专区或者搜索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网,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2021年度岳阳市本级财政票据年检表格”,分别填报《岳阳市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岳阳市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岳阳市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有非税收入票据的单位还须填报《岳阳市非税收入票据清查表》。
三、送检时间和地点
送检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各单位送检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送检地点:岳阳市财政局五楼511室,电话:8850168。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段按时送检或提前送检,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送检时间,但在年检结束前必须送检。逾期不送检的单位视为年检不合格,在未补办年检前将暂停供应票据。对连续两年未参加票据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用票单位将暂停其票据领用资格。
2、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应在初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期间我中心将暂停供应票据,并根据单位整改情况复检。对于限期内不整改或复检不合格的单位评定为年检不合格,暂停供应票据。
3、各单位因政策等原因取消收费项目不再需要领用票据的,请办理《领用证》注销手续。用票单位连续两年未办理票据领用或核销手续的,我中心将注销其财政票据领用资格
附件:2021年度岳阳市财政票据年检时间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