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2年市本级非税收入 征收计划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9-09 来源: 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 作者:未知

市直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预〔2016〕33号)及省、市非税收入征管有关规定,现就编报2022年度市本级非税收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依法合规。按照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依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及其具体科目,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类别据实编报。

2、实事求是。执收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收入计划,不虚报瞒报,也不漏项隐项,做到应报尽报,切合实际。

3、积极稳妥。既要根据往年实际完成情况,以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水平为原则编制,又要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变化的积极因素与不利因素,进行合理预测。

二、编报要求

执收单位应根据执收收入具体性质,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类别所含收入项目,将具体征收计划填列在对应栏目里。

1、收入项目: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收益、罚没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等收入类别中列明的收费项目名称填列。

2、项目编码: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或基金项目代码中选择填列,即执收单位执收非税收入时,一般缴款书中需填列的编码。

3、收入金额:执收单位应根据近年收入完成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类别逐项测算,积极稳妥地编制预算年度收入金额。除明确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调整因素外,部门(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完成水平。

4、成本率:原则上以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收费项目成本率为准,即在岳政办函〔2014〕78号文件明确的收费项目成本率基础上调减10%(除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个别项目外),并以此计算出各项执收执罚成本或业务费。

5、可用财力:按预算年度非税收入计划减去执收执罚成本或业务费后,即为可用财力。

6、收费依据:按政策文件收费的,注明相关文件号;按合同、协议等收取的,注明依据合同或协议收取。如为新出台的政策文件或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则需提供复印件。

7、单位性质:按市编委文件明确的单位性质填报。

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已移交市机关事务局管理的,不再作为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改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填报。

单位有明确的收费职能或稳定的非税收入而故意瞒报、漏报的,对其实现的非税收入,财政全额收缴,不予实行超收分成;对故意错报收费项目的,按最低成本率计算执收成本;对收入计划执行偏差较大的,视情况不予超收分成。

三、编报程序

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按照部门预算编制“两上两下”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为:

1、“一上”阶段。各执收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填报,各项要素填报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征管科(联系人:廖敏,8858902)。

2、“一下”阶段。市财政事务中心根据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和近年来收入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收入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计划数,于9月30日前发送各执收单位征求意见。

3、“二上”阶段。各执收单位对市财政事务中心“一下方案”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征管科。

4、“二下”阶段。市财政事务中心审核汇总各单位2022年非税收入执收计划,按程序送市财政局领导审核,并于综合预算“一下”时,发送各执收单位。

请各执收单位认真编制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按时上报。10月22日前,未将“一下方案”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财政事务中心的,则视同默认“一下方案”,我中心此后将不再受理“二上”阶段的工作事宜。

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申报表.doc                               岳阳市财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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