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小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使广大小企业会计准确掌握和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准则》的顺利衔接和过渡,我区特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岳阳楼辖区内小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小企业会计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促进法》。
三、培训时间
从2012年9月17日至10月31日分期进行培训,每期学习时间2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方式及培训地点
报名培训地点: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岳阳市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九楼,联系电话:8187538)。
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后,电话通知。
五、收费标准
学费每人收费200元(含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小企业会计准则》书籍费),食宿自理。
六、考核办法
结业组织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届培训,并补交培训费。
七、培训要求
为确保培训质量,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实行上、下午各考勤两次。
参加《准则》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小企业财会人员,可凭收费收据到市、楼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进行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不再收取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凡没参加《准则》培训的小企业财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将不予年检、注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登记培训信息的持证人员,将删除其会计档案,会计从业资格证将视为无效证件。
岳阳楼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