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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纪检干部眼中的公车改革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7-04 浏览次数

    货币化管理把公车改革这场触及个人切身利益的“痛苦”过程,变得舒舒服服,不应再沿“货币化”“承包化”“私有化”的错误路线走下去了

 

  我国公车改革自1994年中央和国务院两办下发文件《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至今,将近20年。其间各地车改浪潮可谓一浪接一浪,然而大多数被舆论所否定,有的已暂停实施,有的边执行边修正。这些不被公众认可的车改究竟失误在哪里?公车改革的路到底应该如何走?作为一位长期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人员,从党风廉政的实际工作出发,如何看待公车改革?

 

  破除特权、反对特权才是车改的唯一目的和正确方向

 

  当前一些不被公众认可的车改,几乎都走上了同一条路子,即货币化管理。有的地方是取消公车,对工作用车实行货币化补贴,不管你是用不用车、多用少用,人手一份固定补贴。货币化管理,并不能得到反腐倡廉的结果,只能从一种腐败形式转变为另一种腐败形式,即从直接公开的公车私用转变为更加隐蔽、“合法”的公车私用。比如取消公车后,每人每月2600元的补贴中既包含了工务用车费用,也暗含了个人私事用车费用。这笔账对已购置私车的公务员来说,能算得更清楚:一辆普通轿车,公用和私用兼顾加上折旧费,一个月2600元足矣!这也就是说,私事用车费用也通过“补贴”形式补给了个人。

  现在,凡主持车改的领导部门一谈到车改起因,都说由于公车滥用给财政造成了多么巨大的损失;车改后,一谈到成绩,又都把为财政节约了多么大的开支作为“头条成绩”。这种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又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车改,必然走到货币化路子。

  货币化管理源自认识偏误。一方面,一些人产生了惯性思维,认为只有货币才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好像一亮出“金钱”这把万能钥匙,大家都能“认可”。另一方面,主持车改的部门本身就是工作用车单位,当改革向自身“动刀”时总会寻找最省力的办法。货币化管理把公车改革这场触及个人切身利益的“痛苦”过程,变得舒舒服服了。

  那么,车改的真正目的应该是什么?应该是廉政,是政府的廉洁而不是廉价。廉价只是廉政在经济上的一个必然结果,而决不能代替廉政,廉政才是贯穿车改全部内容的一根红线。一切公务人员要将自己的公务劳动同全体人民的劳动置于平等的地位上,在对劳动成果的索取上不能享受任何高于人民的特权。破除特权、反对特权才是车改的唯一目的和正确方向。

 

  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做到公私分明是车改首先明确的原则

 

  公车特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车数量大,车型豪华;再是公私不分,公车私用。前者是公车配备上的问题,是一个制度上易于解决的问题;而后者是存在千千万万位公务员身上的问题,面广而复杂,纠正起来难度大。所以,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做到公私分明,才是车改要首先明确的原则。

  对于公私分明的原则,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常用语来说,就是:公就是公,私就是私;公事用公车,私事用私车,泾渭分明。

  首先要有公车,不能一卖了之。现在世界各国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没有公务车辆,只有数量多寡之别。比如在芬兰,宁肯给每辆公车装上电子监控系统,也要保证工作用车。一概取消公车,会给廉政建设带来新的问题:一是会促使一些公务人员不愿离开办公室,或者向基层或民营单位摊派车辆;二是没有工作用车,公务出行就必须由公务人员自己解决,必然催生出对个人交通费用实行货币化补贴等不正之风。

  再者要有私车,“享有”公车待遇的领导干部也要有自己办私事的私车,为公车改革构筑一道防线。当前我国已经跨进了汽车时代的大门,许多普通公务人员都拥有了私车。现在有一种怪现象,凡“享有”公车待遇的领导干部,几乎都没有私车。因此,在当前,谋划车改的指导思想也应与时俱进。“享有”公车待遇的领导干部,如果都有了自己的私车,我们就会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常见的景象:上班时公务人员开着私家车进入政府大院,外出时换乘工作用车办事,下班时各自驾私车离开政府大院。希望在我国,将来也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在上下班的路上看不到公务车的铁流!

  三是公车和私车要泾渭分明,“享有”公车的领导干部不应“以私代公”,用私车包揽公车出行。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说,工作用车不够时,用私车代之,并取得相应的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但对“享有”公车而不用的领导干部而言,若以私车代之,即或能为政府省一些钱,也不能摆脱“以私谋私”之嫌。因为“以私代公”如同以公谋私一样,必然模糊公与私的界限,进而达到“谋私”的目的。

 

  “专车化”是公车使用上各种不正之风的总源头

 

  车改要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公车私用、量大和车型豪华,这三个问题的产生有着一个共同的源头,就是工作用车的“专车化”。国家对公务用车一直都明确规定为专车和工作用车,专车只限于正部级以上,除此都是工作用车。专车是为公务人员的工作所配,领导干部只有优先使用权而没有独自占有权。然而,长期以来,上自厅局长,下至站、所长,不论正职还是副职,人手一辆专车,有专职驾驶员24小时听候吩咐。

  这种“专车化”的结果,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超级庞大的专车群体。这些专车在占有者不使用时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他人工作需要又不能动用,迫使再添置新车,进一步增加公车数量;二是专车是一个人专用的车辆,大有“个人驾骑”之威,使得某些喜爱讲排场的领导干部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配备超过规定的豪华车辆;三是这个庞大的专车群,24小时都在忙碌,8小时以外随时为“主人”提供服务,成为公车私用的主体。

  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基本上来自所谓“专车”。所以,“专车化”是公车使用上各种不正之风的总源头,只有治理好这个源头,才能谈得上大幅度消减公车数量、解决车型豪华问题,也才能够真正解决公车私用问题。

  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角度来看治理“专车化”问题,要首先对专车和工作用车进一步作出明确界定。根据当前我国汽车和公共交通发展的状态和公务工作的实际要求,应将公务用车分为三类:一是专车;二是相对固定到人的工作用车,为厅局、市、县正职掌握使用;三是通用工作用车,为副职以下统一调配使用。对通用工作用车,要明确规定公务人员不论职位高低,谁因工作需要,谁都可以申请使用,领导干部只有优先安排使用权,没有独占权,更不允许用于私事。

 

  不应再沿“货币化”“承包化”“私有化”的错误路线走下去

 

  公车改革要创新社会监督举措。一些地方试行在公车上加贴工作用车特别标识,应该是一个可行和有效的做法。如果将这一方式再发展一下,把标识改为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车牌,即公车专用车牌,并规定统一颜色,将公车完全公开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想必有人再开着挂有特殊车牌的公车,去娱乐场所,去旅游,或去公务活动不该去的地方,就要三思而行了。

  公车改革要创新内部监督举措。广州市在公车上安装GPS监控装置,这种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强监督的做法值得借鉴。今后能否在公车上安装车行路线的电子记录设备,一旦违纪用车被举报便可备查;尽管是事后监督,但对行车人来说也是一种无声的监督。

  公车改革要创新财政监管形式。财政部门对公车改革不应再沿“货币化”“承包化”“私有化”的错误路线走下去。对公车的配备也不应按机关领导干部数量来定,应依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配车数量。

 

  应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推行,不能尽让下面“各自为战”

 

  近年来,公众对公车改革的企盼,可谓翘首以望。然而,看到的只是各地零散的车改。这些自发的改革因缺乏对车改的真正认识和谋划,大多因不成功而半途而废;有的虽然“带病”坚持下去,也一直处于公众的质疑和反对之中;更有甚者,像笔者所在的合肥市,一家单位竟以自驾化为由将三百辆公车无偿分配给各级领导私有。所以对于影响广泛的公车改革,不能尽让下面“各自为战”,其结果只会给公车改革造成认识上的混乱和公众的信任危机。因此,公车改革应该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推行,有领导有部署有措施,说到做到的改革,不应再让下面盲目实验,朝令夕改,造成混乱局面。

  现在,各地的车改都是由政府的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由此一家部门主管,不能不说是各地车改误入唯经济的货币化路子的一个重要因素。

  车改应该由谁来主管?这是由车改的目的所决定的。车改的目的是廉政,是破除特权,而不仅仅是为了省钱。因此,决策部门应充分考虑一下:车改是否应该由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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