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个重点 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谢建华
目前我市“普九”化债工作进入了最后的验收迎检攻坚阶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正在抓紧申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要达到村均4万元。这三项工作是我们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三个重点,我们务必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抓好,确保“普九”化债工作迎接省检国检准备到位,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申报质量到位,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新标准落实到位。
一、关于 “普九”化债工作
最近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普九”化债验收迎检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从账面上来看,我市到9月底止已化解了全部(52527万元)审计锁定的“普九”债务。从检查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要进一步整改,后阶段各地要多管齐下查漏补缺,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迎检工作。具体而言主要是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查债务锁定的漏洞。对实物资产不存在的、原债务账目毁损的、原债权人信息不真的、债务发生时间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况,都要一一认真回头看,将债务锁定的主要证据链连接好。
二是查债务剥离的漏洞。剥离到县政府统一管理的“普九”债务必须与原债务单位的账目一致。
三是查债务化解的漏洞。主要包括:①化解的程序是否合规,比如公示程序是否到位;②化解的协议是否完善,比如降息协议、放弃债权协议、捐赠办学协议等都符合法定规范,不能今天同意降息、弃权、捐赠,明天又反过头来追讨债权。③化解的资金是否回流,防止假化债真置换、假化债真补助、假化债真套取资金。
四是查化债验收的漏洞。包括账务处理的漏洞、档案资料的漏洞和验收规范的漏洞等。
五是补化债资金的短缺。省级预留10%和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前,县级政府要筹足偿债资金先化解,确保通过省检国检,争取奖补资金。
与此同时,各县(区)财政局要向政府汇好报,由县级政府组织迅速召开“普九”化债验收动员工作会议,对“普九”化债验收工作全面部署。一是动员审计部门先审计后验收,二是动员教育部门先出台制止新债办法、处理新债问题后验收,三是动员档案部门先建档后验收,四是动员监察部门先督查后验收。
二、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扩面是以省带县(区)形式展开的,因此,这项工作开展要主动出击,积极争取进入笼子。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建议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1、要落实规划。至少要出台近五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划。
2、要落实方案。2009年的方案要“实”。首先要“实”在政策上,把握三个关键:①财政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②筹资筹劳标准是筹资人平不超过15元,筹劳劳平不超过10个工日。③财政奖补标准。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则上不得向农民筹资,对农民筹劳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村,政府按村或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其他地区按农民一事一议筹资总额1:3的比例给予奖补。其次要“实”在配套上,县乡两级配套资金要在预算追加中落实并体现在方案中。再次要“实”在建设中,先建后补,项目不实施建设,奖补就不可能到位。
3、要落实重点。奖补试点村要注重三个重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省市县乡扶贫村和库区移民后扶村。
4、要落实责任。经管局、财政局责任必须明晰,省厅倾向性意见是要以财政为主,具体由县决策。
5、要落实经费。县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经费、方案经费和督查经费等。职能部门工作经费,不能从奖补资金中挤占,不能因小失大。省里文件规定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奖励;对基础工作不扎实的不奖补,对违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年内省财政不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三、关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是近年来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中央和省里又相继下发了有关文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标准要把握。在去年村均运转经费2.2万元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村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和分项指标要求大幅提高。一是对村而言,村均运转经费要达到4万元。其中村级办公经费最低每年平均要达到10000元以上。二是对人而言,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不得低于各县市区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原则上按1:0.9:0.7的比例确定;符合“四项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2、差额要补齐。省市有关转移支付以外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填平补齐。
3、信息要健全。在职村干部和离任村主干基本信息系统要会同组织部门统一建立健全,完善动态监管体系。
4、发放要打卡。对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必须在年内实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人。
5、督查要到位。省里在年底、市里在11月份将开展相关工作督查,请县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上报基础信息资料,并先行组织开展县级督查,及时自查自纠,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此文系谢建华同志2009年10月22日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